买断工龄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探讨买断工龄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买断工龄”的概念。所谓“买断工龄”,其实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一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费用,以作为对劳动者过去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 从性质上来说,买断工龄款是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而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它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劳动者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 关于买断工龄款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直接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买断工龄款并不直接等同于上述列举的财产类型,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与破产安置补偿费有相似之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将买断工龄款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工作年限对应的部分则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的分割方法通常是,先算出夫妻关系存续年限在劳动者全部工作年限中所占的比例,再用买断工龄款总额乘以这个比例,所得的数额即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劳动者工作了20年,其中夫妻关系存续了10年,买断工龄款总额为20万元。那么,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就是20万×(10÷20) = 10万元,这10万元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每人分得5万元;而另外的10万元则属于劳动者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综上所述,买断工龄的离婚财产分割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夫妻关系存续年限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做法来合理分割。这样既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兼顾配偶的合理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