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卷入洗钱案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诈骗和洗钱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当一个人既涉及诈骗又卷入洗钱案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定罪和量刑。 首先,我们来看看诈骗罪。诈骗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标准,但一般来说,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然后,再说说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比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一个人同时涉及诈骗和洗钱这两种犯罪行为时,司法机关一般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判断是按照数罪并罚来处理,还是按照牵连犯等其他原则来处理。如果两种犯罪行为相互独立,不存在牵连关系,就会数罪并罚,也就是对诈骗罪和洗钱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再把所判的刑罚相加。如果两种行为存在牵连关系,比如为了掩饰诈骗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可能会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所以,具体的判决结果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