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洗钱案子会怎么判?
最近接触到一个和诈骗洗钱相关的事情,自己不太懂法律,就想知道这种案子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判的。想具体了解一下,对于不同程度的诈骗洗钱行为,判刑上会有什么不同,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标准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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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诈骗和洗钱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相应的判决也有所不同。 首先来说说诈骗罪。简单讲,就是有人用欺骗手段,想把别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再说说洗钱罪。这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把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掩盖起来,让这些非法财物看起来像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其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一个人既犯了诈骗罪又犯了洗钱罪,通常会数罪并罚。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诈骗数额、洗钱金额、犯罪手段、造成的危害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等,来最终确定判多久的刑罚。总之,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最终的判决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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