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儿女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儿女抚养权的分配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 首先是年龄因素。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要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这种情况下可由父亲直接抚养 。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院会考量诸多方面,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收入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保障;居住环境,像住房面积、周边环境是否利于子女成长等;还有双方的教育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培养观念等。同时,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该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被优先考虑。此外,要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这也可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他们的想法在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就是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最终的决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未来发展等都是最有利的。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教育水平等方面,能否为子女提供稳定、良好的生活和成长条件。 抚养条件:除了经济和环境,还涵盖了父母自身的品德、健康状况等对子女成长有影响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