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分配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也可能涉及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对夫妻债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同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的分配方式是不同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日常开销、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共同生产经营”则涵盖了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商业活动、投资等。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首先要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偿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债务。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当夫妻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时,主张属于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法院可能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分配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对于共同债务,原则上共同偿还,有协商和法院判决两种处理方式;对于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保持理性和冷静,按照法律规定妥善解决,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