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正在打离婚官司,家里有套拆迁安置房。我们都想争取这  套房子,可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分割。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也不清楚分割的依据和方法,想问问专业人士该怎么办。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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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拆迁安置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拆迁安置房的性质。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它可能涉及到原房屋的产权情况、拆迁政策以及安置协议等诸多因素。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拆迁安置房,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然而,具体的分割方式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政策是按照房屋面积进行安置的,那么安置房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例如,婚前一方拥有一套房屋,婚后该房屋拆迁,按照面积安置了一套新的房屋,这种情况下,新的安置房很可能仍属于婚前财产所有者。
但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拆迁政策考虑了夫妻双方的人口因素等,那么安置房就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时,一般会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在分割安置房时,会适当考虑子女的利益,给予抚养子女的一方一定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