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中一方过世后遗产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婚后共同打拼有了不少财产。现在配偶突然过世,我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我们有孩子,双方父母也都在,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遗产具体是怎么分割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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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中一方过世后,遗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规则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遗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夫妻关系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全部当作遗产处理,而是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例如,夫妻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去世时,房子的一半产权归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 其次,确定了遗产范围后,就要看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去世一方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比如遗嘱中明确将某部分财产留给子女,那么就应按照这个安排来执行。 要是没有遗嘱,那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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