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有房子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分割。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他出得多一些,贷款一起还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怎么分割这套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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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同情形下的分割方式。 首先,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的购买和产权取得都在婚前,从法律角度认定为个人的婚前财产。 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时该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虽然房子产权可能归婚前购房者,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的。 若是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到您的情况,房子是婚后一起购买,虽然首付对方出得多一些,但贷款是一起偿还的,那么这套房子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你们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也会考虑到双方对房子的出资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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