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有房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了,婚前我自己买了一套房,还在还房贷。现在就想知道这套房子在离婚的时候会怎么分配,是完全归我,还是要分一部分给对方?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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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有房离婚时的分配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资购买,并且房产证也只登记了这一方的名字,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套房子就属于购买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要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提供了资金支持,这笔出资通常被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若有证据表明父母曾明确表示过这笔资金是对双方的赠与,则应当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婚前买房是双方共同出资,即使没有结婚,这房子也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的话就按当时的出资比例来分。 相关概念: 夫妻个人财产: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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