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房屋装修款怎么分割?
我和对象同居期间一起出钱装修了房子,现在打算分开,不知道这装修款该怎么分。房子是对方名下的,装修的时候我也出了不少钱,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同居期间房屋装修款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我能要回自己出的那份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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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同居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但同居期间对于财产的处理也有相应的规则。同居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投入的款项,属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投入问题。 从法律概念来讲,这涉及到民法中的共有关系和不当得利等概念。如果双方对装修款的出资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事先约定好了各自出资的比例以及未来分割的方式,那就依据这个约定执行,这体现了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也就是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若没有约定,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能够提供出资的证据,比如装修材料的购买发票、转账记录等,证明自己实际出了多少钱用于装修,那么在分割时就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来主张相应的款项。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按份共有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要是一方出资装修,另一方没有出资,而房屋是另一方名下的,那么出资装修的一方可以要求获得一定的补偿。这是基于不当得利的原理,即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例如,出资装修的一方使得房屋增值,而房屋所有人因此获得了利益,那么房屋所有人就需要给予出资装修方相应的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就装修款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装修对房屋价值的提升程度等,以公平合理地解决装修款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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