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只登记一方名字的房子该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他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我出了一部分钱,也参与了还贷款,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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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或其他共同生活场景中,只登记一方名字的房子分割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是婚前购买的情况。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且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这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即使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这套房子仍归小张所有。 要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李婚前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小李,但小李需要对妻子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其次是婚后购买的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小王和小赵婚后用两人的收入买了一套房子,只登记在小王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此外,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若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一方,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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