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屋产权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购房款大部分是我出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屋产权会怎么分割,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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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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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屋产权的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不同情形下的分割方式。 首先,对于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那么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即可。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就像前面提到婚后一起买房,即便大部分购房款是一方出的,但由于是婚后购买,在分割时通常也不会完全按照出资比例来,法院可能会适当考虑出资多的一方,但也会兼顾其他因素。 其次,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再者,如果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时房屋产权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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