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过一方死了该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公证后,一方死亡,其婚前财产将作为遗产进行分割。首先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其中就包括婚前财产。 分割情况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双方曾约定将婚前财产当作共同财产,那么当其中一方过世时,另一方有权先拿走一半,剩下的一半作为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分配。比如夫妻二人约定婚前财产共有,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先得一半财产,剩余一半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分。 若没有这样的约定,那就只能把这部分财产当作遗产来处理,同样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没有约定共享,去世后就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分。 如果死者生前留下了遗嘱,那就根据遗嘱来分配。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身后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应按照遗嘱执行。 关于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通常情况下,所分得的遗产份额应当是均等的。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中存在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应当给予他们适当的照顾。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得一些。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相关概念: 遗产: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