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在我国,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明确属于个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财产的分割方式,如果能达成一致,按照协议来分就可以。 例如,夫妻双方都同意将共同存款对半分,或者一方愿意放弃部分财产给另一方,这些都是可以的。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照顾子女方面,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得到适当照顾。比如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优先考虑将房子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由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男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实际情况,保障女方在离婚后的生活。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另外,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产进行了共同还贷等行为,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比较复杂的财产情况,比如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可能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财产的价值。同时,夫妻双方都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据,以便准确地进行财产分割。总之,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