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如何分割这些财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举个例子,如果在婚姻中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比如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虽然财产本身可能是个人财产,但投资收益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有,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处理。双方最好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