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我爱人现在还没离婚,但因为一些矛盾想分割共同财产。我们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不知道在婚姻还没结束的情况下,这些财产能不能分,要怎么分。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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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从结婚到离婚或者一方去世这段时间里,夫妻两人一起挣的钱、一起买的东西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来进行分割。首先是公平原则,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尽量公平地分割财产。比如,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经济上的贡献和家务劳动等方面的贡献。 其次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实施家庭暴力、出轨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再者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对于一些生产资料,会考虑分给更有能力经营的一方;对于生活必需品,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 在分割财产的方式上,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等。实物分割就是把财产直接分成若干份,双方各自取得相应的份额。变价分割是将财产卖掉,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作价补偿则是一方取得财产,同时按照财产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条件限制。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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