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我和另一半感情走到尽头,准备离婚。现在比较发愁财产分割的问题,不清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划分这些财产。想了解下离婚后到底该怎么合理分开财产,有没有什么标准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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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但有章可循的法律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就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财产分割,有这样几种方式。第一是协议分割,就是夫妻双方自己商量财产怎么分。只要你们商量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第二,如果双方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就可能适当予以照顾;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就可以让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是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要依法依规进行,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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