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无效后之前购买的房产该怎么分割?

我和伴侣的婚姻被判定无效了,在婚姻期间我们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不知道这套房子该怎么分,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那样分,还是有其他的分法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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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姻无效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当婚姻被认定无效后,双方之间并不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婚姻无效后之前购买房产的分割,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这意味着,对于之前购买的房产,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就行。但要是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比如,如果一方在导致婚姻无效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像隐瞒重大疾病等,法院可能会在房产分割上倾向于无过错方。 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那通常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要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虽然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来分割,但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一方出资较多且对房产的装修、维护等贡献较大,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总之,婚姻无效后房产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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