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可以再婚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很多年还有孩子,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我想和别人结婚,不知道之前的情况算不算事实婚姻,能不能再婚,会不会构成重婚,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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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有事实婚姻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再婚,需要先明确事实婚姻在法律上的认定以及相关规定。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在不同时间有不同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这种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是被承认的,相当于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在此情况下,如果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如向法院起诉离婚)解除该事实婚姻关系,而与他人再婚,就会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法律上并不承认其为婚姻关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与他人再婚的,不构成重婚。因为此时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所以,是否能再婚需要看事实婚姻形成的时间。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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