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跟重婚罪有什么关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后来发现他在和我生活期间还和别人有类似情况。我想知道我们这种没领证的事实婚姻算啥,他这样是不是构成重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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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状态。不过,在我国,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 而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有配偶”,通常指的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前一段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受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而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形成新的事实婚姻,是可能构成重婚罪的。 回到你这种情况,因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没领证以夫妻名义生活,这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上婚姻关系的保护。他在和你同居期间又和别人有类似情况,一般不构成重婚罪,因为你们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不过,你可以就同居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等问题,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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