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同居时如何分割财产?


在法律上,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全面保护,而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着不同的规则。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同居期间财产的概念。同居期间的财产是指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这里强调“共同所得”,一般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而获得的财产。例如,两人一起经营一家小店所赚取的利润,或者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当同居关系结束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裁决。 在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自愿协商原则。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这种方式最为高效和友好,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出资情况、生活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对存款进行合理的分配。 二是按份共有原则。如果能够证明是双方按份共有的财产,例如双方明确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比例,那么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比如,购买房产时,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在分割房产时,就可以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三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过错,如出轨、虐待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例如,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财产份额,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四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生活需求。比如,车辆一直由一方使用且该方工作需要车辆,那么车辆可能会判归该方所有,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同居财产分割问题时,证据非常重要。双方应该尽可能保留好财产的出资证明、购买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如果涉及到较大数额的财产分割,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