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许多夫妻在结束婚姻关系时面临的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原则。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协商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即可。 第二,公平原则。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例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倾斜。 第三,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财产的分割,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涉及房产分割时,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建议在遇到财产分割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