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民法典中,婚内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财产分割方案。只要这个方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分割财产。在协商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出轨方少分财产作为补偿,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就按此执行。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夫妻双方自己对财产分配的决定。 其次,要是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出轨方就一定会净身出户。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收入水平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总体来说,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倾斜保护,可能会适当多分得部分财产。 另外,如果出轨方的出轨行为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严重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此时,无过错方不仅在财产分割上可能更有利,还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