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同意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


在二审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和分配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遵循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但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书面的财产约定,约定了财产的归属,那么在离婚时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二审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财产分配。双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的情况以及自己的主张。如果对财产分配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