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带孩子财产会怎么判?


离婚后带孩子,财产的判定情况如下: 首先是财产分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协商的来分,这体现了意思自治。要是协商不了,法院就会介入。比如,会考虑孩子跟着哪一方生活,为了保障孩子能有较好的生活条件,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带孩子的一方一些财产;女方在婚姻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也会适当照顾;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出轨、家暴等,在财产分配上就可能会少分。 其次,关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区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然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一方在家庭中主要承担照顾孩子、老人的责任,为家庭付出很多,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补偿。 最后,孩子抚养权与财产分配是不同方面的问题,但又会相互影响。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要进行分配 。 个人财产:是夫妻一方独自拥有的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障孩子的生活需要,照顾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给予他们适当多的财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