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共同房产只有一人名字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有一套共同房产但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产该怎么分,是按照出资比例分还是有其他的分配原则,又或者需要考虑房产购买的时间等因素,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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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共同房产只有一人名字的分割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宣告成立之前,其中一方进行了全额购房款支付,即便产权证仅登记了该一方的姓名,这处房产仍应被视为其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因为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从法律角度看,属于其个人财产范畴。 其次,若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证上是否仅有一人的姓名,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决定如何分配。如果协商不成,便可诉诸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倘若这处房产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同样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处理,可以按照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划分房产权益。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出资50万购买房产,一方出资30万,另一方出资20万,那么在分割时可以按照3:2的比例来划分房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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