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动迁房子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我们有一套动迁房。现在就想弄清楚,在离婚这种情况下,这套动迁房到底要怎么分割呢?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我心里完全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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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动迁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动迁房的性质。动迁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给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 对于动迁房的分割,关键在于判断它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动迁房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没有因为婚姻关系等因素发生权属变化,那么即使经历了动迁,获得的动迁房通常还是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动迁房是夫妻婚后取得的,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动迁房,原则上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像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分割动迁房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此外,如果动迁过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量进行安置面积的计算,那么其他家庭成员可能也对动迁房享有一定的权益。这种情况下,需要先确定各家庭成员的权益份额,再对夫妻双方在动迁房中应得的部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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