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闯红灯时责任如何划分?


在讨论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闯红灯时的责任划分问题前,先解释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简单来说,就是在事故发生后,依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各自要承担多少责任。而未成年人,指的是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在我国,由于未成年人在认知和行为能力上有所欠缺,法律对他们的行为和责任承担有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闯红灯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如果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就骑电动车上路,这本身也是违法行为。 当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通常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事故中只有未成年人闯红灯这一个明显过错行为,而另一方没有任何违规行为,那么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可能会被认定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不过,因为是未成年人,其民事赔偿责任通常由监护人承担,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如果另一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超速、违规变道等,那么就要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按照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可能会出现主次责任、同等责任等不同的划分结果。 总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闯红灯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