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贷款没还清要如何进行分割?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是我们有一套房子,贷款还没还清。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分,是直接卖掉平分钱,还是一方得房然后给另一方补偿?另外,贷款后续该谁还?希望了解具体的分割办法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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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产贷款没还清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常见的协商方式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责任,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方式相对灵活,能够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例如,双方协商后决定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女方一定金额的补偿。 **二、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的不同情形** 1. **婚后共同购房且贷款未还清** 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剩余的贷款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同时该方需要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这是因为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房产都有平等的权益。 2.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且贷款未还清** 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需要对女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离婚房产贷款未还清的分割中,确定债务性质对于房产和贷款的分割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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