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遭遇家庭暴力该如何离婚?

我遭受了家庭暴力,实在无法再和对方继续生活下去,想离婚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是直接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要走法律程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过程会不会很复杂?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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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一种相对平和、简便的方式。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在冷静期方面,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就需要走诉讼离婚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时,要收集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从而获得法院支持离婚的判决至关重要。此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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