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协议离婚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来解除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离婚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具体约定。比如,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债务由谁来偿还等。 接着,双方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开始计算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如果审查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在整个协议离婚过程中,签订离婚协议是关键环节。双方一定要认真对待,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