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方不同意最快的办法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了,我想离婚,但对方一直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这么拖着了,想赶紧把离婚的事情解决。想了解一下在这种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最快能通过什么办法实现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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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时一方不同意,最快的办法通常是诉讼离婚。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诉讼离婚,简单讲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想离婚的一方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比如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的相关证据。要是能提供这些有力证据,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调解无效后,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另外,关于诉讼离婚的时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程序,具有完整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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