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登记的婚姻如何离婚?

我和对象没去登记结婚,但办了婚礼,现在过不下去想分开,不知道这种没登记的婚姻该怎么‘离婚’,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有啥手续要办,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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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没有登记的婚姻如何“离婚”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这种未登记婚姻在法律上的性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法律上会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和登记结婚的婚姻具有相似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意味着,这类事实婚姻想要解除关系,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而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未登记的同居关系,双方如果决定分开,不需要办理特定的“离婚”手续。因为在法律上,这种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开即可。不过,如果在同居期间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双方需要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没有登记的婚姻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要先确定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然后根据不同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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