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可以怎样诉讼离婚?


在外地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首先来说说什么是诉讼离婚,简单讲就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争议,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方式 。 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具体的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管辖法院。要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的情况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比如,如果你们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都超过一年了,那就得看被告有没有经常居住地,有就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的话,就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 第二步,起草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双方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等;接着要阐述事实与理由,讲讲你们为什么要离婚,婚姻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感情破裂等。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能支持你诉讼请求的材料。 第三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收到后,会先审查符不符合起诉条件,如果符合,就会受理,然后通知被告应诉答辩 。 第四步,开庭审理。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会审查证据,听听你们双方的陈述和意见,最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相关概念: 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