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配偶分居两地很久了,现在想办理离婚,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也不清楚是要回户籍所在地,还是可以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办理。想了解下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有没有什么简便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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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而分居两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方式也会因离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即使分居两地,夫妻双方也需要共同前往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流程是,首先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分居两地,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情况。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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