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外国籍该如何离婚?


当夫妻一方是外国籍时,离婚涉及到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方面,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而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不过要注意,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若存在争议则无法通过此方式离婚。 诉讼离婚的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就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外国籍一方不在中国居住,中国籍一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律适用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涉及到送达、认证等程序。比如向外国籍一方送达诉讼文书可能需要按照国际条约或者外交途径等方式进行。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材料,可能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等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总之,一方是外国籍的离婚案件相对复杂,建议在处理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