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要怎么做财产公证?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而财产公证是对双方财产归属等情况进行证明的一种法律行为,复婚后做财产公证能明确双方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 首先,申请。当事人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像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然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其次,受理与审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这个过程是为了确保当事人是在自愿、真实的情况下签订协议。 最后,出证。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拿离婚证时,还可以更改签离婚协议书时签定的协议吗?
- 小儿医疗纠纷有哪些类型?
- 公司车过户给个人,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城市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交?
- 工作一年被辞退赔偿几个月工资?
- 营业执照年报要怎么弄,怎么填?
- 低保新政策的最新通告内容是什么?
- 车祸我全责,对方要停运费合理吗?
- 离婚有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 拆迁时出让地和划拨地哪个更值钱?
- 单位退休人员公积金停掉该怎么操作?
- 股票税率中个人所得税是怎样规定的?
- 办假离婚证是否犯法?
- 本地有房到外地买房算首套房吗?
- 假释申请最快多久能出结果?
- 教唆他人骚扰会怎么判?
- 装修后房租到期房东收回房子是否可以?
-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哪些权利?
大家都在问
- 拿离婚证时,还可以更改签离婚协议书时签定的协议吗?
- 小儿医疗纠纷有哪些类型?
- 公司车过户给个人,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城市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交?
- 工作一年被辞退赔偿几个月工资?
- 营业执照年报要怎么弄,怎么填?
- 低保新政策的最新通告内容是什么?
- 车祸我全责,对方要停运费合理吗?
- 离婚有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 拆迁时出让地和划拨地哪个更值钱?
- 单位退休人员公积金停掉该怎么操作?
- 股票税率中个人所得税是怎样规定的?
- 办假离婚证是否犯法?
- 本地有房到外地买房算首套房吗?
- 假释申请最快多久能出结果?
- 教唆他人骚扰会怎么判?
- 装修后房租到期房东收回房子是否可以?
-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哪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