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怎么拟定协议?


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必备文件,也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首先,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离婚协议里必须明确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的,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 关于子女抚养部分,要明确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抚养费每月支付多少,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支付,支付到子女年满多少周岁为止。同时,还要对探视权做出规定,比如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利。 财产分割方面,需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这些财产的归属。对于一些难以分割的财产,如房产,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取得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债务处理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以及各自的偿还责任。 在格式上,离婚协议一般没有严格的要求,但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字迹清晰、条款明确。可以分为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标题一般为“离婚协议”,正文按照上述内容依次写明各项条款,落款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此外,签订离婚协议时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双方必须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协议的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签订协议后,双方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