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清单该如何拟定?


离婚协议财产清单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详细罗列的文件,它对于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纠纷有着重要作用。拟定离婚协议财产清单,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首先,在内容方面,要详细列出每一项财产。对于房产,要写明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情况等信息。例如,“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栋X单元X室的房产,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于XXXX年XX月购买,产权登记在XXX名下”。对于车辆,要写清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购买时间等,如“品牌为XX,型号是XXX,车牌号为XXXXX的汽车,于XXXX年XX月购买”。对于存款,需注明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以及大致的存款金额,像“在XX银行开户,账户名为XXX,账号为XXXXXX,存款约XX元”。对于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要说明持有情况,包括股票名称、数量、购买成本等。 其次,关于格式,财产清单可以采用表格形式,将财产的类别、名称、数量、价值、归属等信息依次列出,这样清晰明了,便于双方查看和核对。也可以采用文字叙述的方式,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如先不动产、再动产、最后金融资产,依次描述各项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要求离婚协议财产清单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要对财产的处理达成一致。 最后,在拟定财产清单时,有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要确保财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能隐瞒或虚报财产。二是对于一些有争议的财产,如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界定、财产的增值部分等,要在清单中明确处理方式。三是财产清单拟定后,双方要签字确认,以表明对清单内容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