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手机案件中原告怎么做警察才会撤案?


在盗窃手机这类刑事案件中,撤案并不是原告单方面决定的,而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警察才会撤案。 首先,我们要明白盗窃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一旦犯罪行为发生并被立案,就不单纯是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私人纠纷了,而是涉及到了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权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盗窃手机的案件,如果要达到撤案的条件,可能主要涉及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一条。比如,盗窃的手机价值较低,没有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并且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赔礼道歉,取得了原告的谅解等。 作为原告,你可以向警方如实陈述情况,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对你进行了赔偿,你愿意谅解对方。你可以出具一份谅解书,说明你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警方能够从轻处理或者撤案。同时,你也可以向警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赔偿协议、收条等,证明赔偿的事实。 不过,最终是否撤案还是由警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警方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如果案件已经达到了犯罪的标准,即使原告谅解,警方也可能不会撤案,而是会继续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总之,你可以积极与警方沟通,表达你的意愿和态度,但不能强制要求警方撤案。警方会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公正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