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该如何强制执行?

我离婚后,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让我探视孩子。我知道自己有探视权,但不知道该怎么去强制执行。想问下在2024年的法律规定下,具体要通过什么流程和方式来实现探视孩子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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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权利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子女能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保持联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情感发展。 当遇到一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若要强制执行,首先需要明确,这里的强制执行并不是直接强制将孩子带出来给探视方,而是针对拒绝协助的一方采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具体的强制执行流程如下:第一步,向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人需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等相关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 第二步,法院受理后,会向拒绝协助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如果该方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罚款和拘留的目的是通过施加压力,促使其配合执行,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此外,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探视方有吸毒、暴力倾向等,法院可以依法裁定中止探望。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探视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总之,在强制执行探视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同时确保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得到合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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