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分割该怎么执行?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有共同债务,但离婚时没对这部分债务进行分割。现在债权人找上门要求还钱,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法院会如何执行这笔没分割的共同债务,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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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分割时如何执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维持家庭的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为孩子教育共同借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分割时,执行方面有相应的规定。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也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因为对于债权人来说,夫妻之间是否分割债务是他们内部的事情,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判定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全额偿还债务。在执行阶段,法院可以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执行,包括夫妻双方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即使夫妻已经离婚,只要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仍需承担偿还责任。 当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这意味着承担了过多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其应承担的部分。 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分割时,债权人的权益有充分的法律保障,而夫妻之间也有相应的追偿机制来平衡债务的承担。这样的法律规定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夫妻双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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