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简单来说,如果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权撤销这个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是由当事人自行通知对方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实现。也就是说,当你认为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时,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在行使合同撤销权时,首先要确定合同是否符合可撤销的法定情形。这就需要你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证明存在欺诈的聊天记录、胁迫的录音等。证据对于撤销合同的请求至关重要,它能帮助法院或仲裁机构判断合同是否真的存在问题。 然后,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避免撤销权因逾期而消灭。 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的情况、撤销的理由以及相关的证据。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审理,经过调查和判断后作出是否撤销合同的裁决。如果裁决合同被撤销,那么合同自始无效,双方需要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比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总之,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来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