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还能在原公司上班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已经拿到赔偿了。我挺喜欢现在这家公司的,也熟悉工作环境,就有点犹豫要不要留下来。想问问在拿到工伤赔偿后,还能不能继续在原来的公司上班啊?要是能的话,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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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是可以在原公司上班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提到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表明法律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并没有限制工伤赔偿后不能在原公司上班。 一般来说,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不严重,比如是七至十级工伤 ,在康复之后是可以回到原工作岗位的。如果工伤职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工伤保险赔偿金,之后他们仍然有权利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继续工作。不过,用人单位拥有用工自主权,所以工伤职工需经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够重新返回原单位工作 。 而对于受到重大伤害且已被评定为一至四级或五至六级工伤的情况,由于实际情况可能不允许用人单位进行合理的工作安排,此类员工需暂时离开原有的工作岗位,依照规定每月享有相关的伤残津贴待遇,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方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但这也不是绝对不能回去上班,如果用人单位能安排合适工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回去。 总之,工伤赔偿后能否在原公司上班,关键在于双方的意愿和协商结果,同时要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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