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怎么争财产?
我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我想多争取一些财产,不知道在 法律上有什么办法,也不清楚哪些是合理的争取方式。想了解下在协议离婚时,具体该怎么做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财产。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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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过程中争取财产,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明确了财产范围后,在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要进行友好协商。这时候,要以事实为依据,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义务,比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适当多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外,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总之,在协议离婚争财产时,要依法依规,合理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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