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起诉离婚?


办理起诉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准备诉讼材料。这主要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材料可以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等。 然后,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并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同时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接着,参加庭审。立案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要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可以进行答辩。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等待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整个起诉离婚的过程,一审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