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住房管理单位该怎么填写?
我买了套商品房,现在需要填写相关资料,里面有一项是住房管理单位。我不太清楚这该怎么填,是填小区的物业公司,还是房产开发商,又或者是其他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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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商品房住房管理单位如何填写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住房管理单位的概念。住房管理单位通常是指对房屋的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承担责任的主体。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维护小区的居住环境和秩序。 一般来说,在不同的阶段,住房管理单位可能有所不同。在房屋交付初期,也就是从开发商交房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这个阶段的住房管理单位通常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在这个阶段填写住房管理单位时,应填写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 当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此时的住房管理单位就是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填写住房管理单位时,就应填写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小区没有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而是由业主自行管理,那么住房管理单位可以填写业主委员会的名称。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业主自行管理需要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管理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在填写商品房住房管理单位时,首先要确定小区处于哪个管理阶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管理单位名称。如果实在不确定,也可以咨询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者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他们能够提供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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