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到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我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了,但是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不知道法院的判决书是否就完全代表离婚了,需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个离婚证?就怕之后会有什么麻烦,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法院判决离婚后,是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证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具有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离婚证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由民政局发放的证明婚姻关系终止的证件。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是否准予离婚等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就明确表明,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以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标志。 当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二者具有同等的证明力。所以,拿到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后,婚姻关系即已合法解除,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如果以后再婚或者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提供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