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人事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我之前入职公司的时候没签人事合同,现在公司说要补签。我有点担心补签的合同有没有效力,会不会影响我之后的权益。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补签的人事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展开


在探讨补签人事合同是否具有效力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人事合同的概念。人事合同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种合同能保障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也规范了劳动者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等义务。 一般来说,补签人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是对双方之前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书面确认,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合同就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举例来讲,如果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后,公司才和他补签了人事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内容,小李也认可并签字了。在这种情况下,这份补签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因为它反映了双方真实的用工关系和意愿。 不过,补签合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补签合同是在用人单位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合同被撤销,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即便之后补签了合同,用人单位也不能免除这段时间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所以,补签人事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也要看具体情况。劳动者在补签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