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小孩户口时监护人关系怎么填写?
我家孩子要上户口了,在填写相关信息时,对于监护人关系这一栏不知道该怎么填。我不太清楚这个监护人关系填写有什么规范和要求,是按照实际亲属关系填就行,还是有特定的填写规则呢?希望能了解清楚正确的填写方法。
展开


在为小孩办理户口登记时,监护人关系的填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监护人的概念。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小孩的父母健在且具有监护能力,在填写户口信息时,监护人关系应填写“父亲”或“母亲”。比如,孩子的父亲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在监护人关系一栏就填写“父亲”;若是母亲办理,就填写“母亲”。这是最常见的情况,因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 若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的,监护人关系填写“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由兄、姐担任监护人的,填写“哥哥”“姐姐”。而如果是其他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这种情况相对复杂,需要提供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具体的监护人关系表述。总之,填写监护人关系要以真实的监护情况为依据,以确保户口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